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各评审项分值分配: 一、技术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00 分(≤11分) 二、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81.00 分(≥77分) 三、商务标: 1、项目管理机构:2.00 分(≤2分) 2、工程业绩:1.00 分(≤2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00) | 总体概述 (0~1.00)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计管理方案 (0~2.00)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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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方案 (0~1.00)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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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0~1.00)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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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重点难点 (0~1.00)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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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0~1.00)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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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0~1.00)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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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 | 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不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 |
3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一、确定基准价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至少勾选两个): 二、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为:90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4 | 项目管理机构(2.00) | 项目管理机构 (0~2.00) |
(1)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1分。(满分0.2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程建设类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6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2分。(满分0.6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0.1 分;(满分0.4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0.1 分;(满分0.4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0.1 分。(满分0.4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入。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5 | 工程业绩(1.00)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0~1.00) |
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施工业绩: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设计业绩: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4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35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6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8.00)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8.00%
******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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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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