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电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电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11976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电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
1.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36543.18平方米,(1)对安悦小区(5栋)、龙腾花园小区(6栋)、祥和小区(4栋)、福临佳苑小区1(4栋)、福临佳苑小区
(1)对安悦小区(5栋)、龙腾花园小区(6栋)的供热网维修:对建筑地沟内DN125及DN100供热管线进行更换,DN100为108米,DN125为944米。
(2)对安悦小区、龙腾花园小区、祥和小区、福临佳苑小区1、福临佳苑小区2的小区电气维修:增设充电主机32台、新建太阳能庭院灯68套、新建外墙金属线槽150*10
建楼梯间内金属线槽60*40为3900米、新建充电主机电源电缆280米。
注: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
1.4招标预算:******.00元;
1.5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安悦小区、龙腾花园小区、祥和小区、福临佳苑小区水电工程专业分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工期:预计2025年9月20日——2025年10月30日(按甲方要求进度计划执行)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8付款方式: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结算额的70%,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尾款,质量保证金按实际最终结算金额3%比例扣留,质保2年期满无息支付,在本项目未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之前分包方需自行垫付所有费用。
1.9质量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8.6.1条。/《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规定。/国标04S520/《给排水管道工程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本图纸须经卫生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3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未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自 2022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7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在建筑市场受过处罚。
2.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自 2022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自 2022年8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0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9:00至2025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章;
(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
注:报名时需将以上3.2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3.3 招标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4.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4时30分。
4.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21层A号。
4.3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开标。
4.4投标文件的递交:2025年9月23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4.5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一式五份,包含电子版U盘一份,于2025年9月23日14:00至14:3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声明
意向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招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本次采购收取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平台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11976)。
******有限公司 CG-******-11976)。
3、收费标准:

4、补充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 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胡女士
电 话:0451-******
招 标******有限责任公司呼玛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张新会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21层A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