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竞价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保险服务
2.2 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09-0724
2.3 采购预算:保费金额******元,手续费不低于10%,报价金额(保单保费-保单保费÷1.06×手续费)。
2.4 服务期:一年。
2.5 服务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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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大类 | 保障内容 | 给付标准 | 保险金额 | 特别提示 |
门急诊医疗保险 | 1.因意外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续保不受此限制)后因疾病,门诊就诊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含乙类先行自付部分)。 2.门诊费用纳入当地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就诊需社保分割后再行报销;门诊费用未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可不提供分割。 3.因意外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续保不受此限制)后因疾病,在药店购买用于治疗的合理且必要的药品费用,每年度限额300元/人。 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纳入可报销范围。 | 门急诊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年,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给付比例100%,乙类先行自付部分、全额自费及部分统筹个人自付比例部分给付比例70%。 | 0.2 | 300元药店购药: 1.线下申请; 2.填写纸质理赔申请书; 3.提供药店原始发票原件(带有正规“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及开具票据单位的收费公章),发票抬头为被保险人本人名字 |
住院医疗保险 | 1.因意外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续保不受此限制)后因疾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含乙类先行自付部分)。 2.住院医疗需先行社保分割后,按给付标准进行赔付。 3..续保,转保不受等待期限制。 4.已患未治愈重大既往症及其并发症以2023年10月1日为节点,保险金额一致,赔付比例不同。(重大既往症指: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高血压病(II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癫痫、特定传染病、艾滋病、性传播疾病。 | 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年,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给付100%,乙类先行自付部分70%赔付,全额自费及超限价自付部分80%。 | 5 | 注:对于2023年10月1日前的重大既往症,住院医疗免赔额100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给付70%,乙类先行支付部分40%赔付,全额自费及超限价自付部分5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诊断初次患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 | 一次性给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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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保险金 | 诊断初次患约定的92种特定疾病 | 一次性给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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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 诊断初次患约定的40种轻症疾病 | 一次性给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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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保险金 | 因疾病身故 | 疾病身故一次性给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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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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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害导致伤残(Ⅰ类伤残保险金) | 按行业标准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等级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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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保险金 | 住院日补助,累计最高日数180日为限,同一原因住院,最高以90日为限。 |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 | 15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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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A类风险/民航班机)身故保险金 | 乘坐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检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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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A类风险/民航班机)伤残保险金 | 乘坐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检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遭受意外导致伤残 | 按行业标准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等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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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B类风险/列车或轮船)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列车或轮船,自踏入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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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B类风险/列车或轮船)伤残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列车或轮船,自踏入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止,遭受意外伤残。 | 按行业标准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等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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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C类风险/公共汽车或班车)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汽车或公司(单位)上下班班车时,自踏入汽车或班车车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或班车车门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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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C类风险/公共汽车或班车)伤残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汽车或公司(单位)上下班班车时,自踏入汽车或班车车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或班车车门止,遭受意外伤残。 | 按行业标准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等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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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D类风险/一般交通工具)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作为一般交通工具的汽车时,自踏入汽车或班车车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或班车车门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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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D类风险/一般交通工具)伤残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作为一般交通工具的汽车时,自踏入汽车或班车车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或班车车门止,遭受意外伤残。 | 按行业标准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等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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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人数大约为660人。每人保费1550元。
2.7服务质量要求:需满足上述承保条件并提供完善理赔服务。
2.8其他要求:报价包括为******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在未共完工时可免费延期,延期时间可协商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为2023年******集团有限公司非车险保险服务机构入围库中成员。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2年9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 9月30日0时0分至2025?年10月10日0时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至?2025年10月10日10时;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保费金额为******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
7.3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至?2025年10月10日11时。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1.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经济开发区南岗集中长江路209号中浩华尔街A栋12层13号??????????????????????????????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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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电 ???话: ??0451-******?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