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立新皮山县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
基础工程施工劳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有限责任公司立新皮山县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基础工程施工劳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立新皮山县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基础工程施工劳务。
2、招标编号:NER-JT-GC/******G
3、招标范围:
1.220kV变电站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20kV汇集站场地平整(含土石方开挖、倒运、回填、夯实等);围墙、大门、标识墙等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站内变配电区220千伏主变基础、防火墙、SVG设备及基础、站用变设备基础、220千伏GIS设备舱体基础、110千伏GIS设备舱体基础、35千伏开关柜设备舱体基础、设备构支架基础、站内避雷针基础、全站电缆沟、围栏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附属设施等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消防警示标识标线施工;站内绿化及进站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含种植土换填(含有机肥搅拌)、树木种植等);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 200MW/800MWh构网型储能区基础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储能区成套设备基础、储能站围墙、大门和道路(含储能成套设备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电缆沟等所有建筑物及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专业建筑施工(含结构、建筑等)及验收(包含施工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设备标识设施采购及安装;为完成储能站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总工期 19天,计划于2025年6月27日开工,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工并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储能或变电站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和履历;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2个50MW/200MWh及以上储能项目或220kV及以上变电站项目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须提供近三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7)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9)其他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两个标段,两个项目不兼中。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10:3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同步发送报名资料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3、报名资料: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居6栋7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
邮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