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新城村~南埝村可采区2025年度开采权出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沂河新城村~南埝村可采区2025年度开采权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8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29日
沂河新城村~南埝村可采区2025年度开采权出让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投标报价(元):******.00
开采期限: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具体以《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准的日期为准。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江山市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丰足溪水系标段施工,完工时间:2020年8月,单项合同金额:7011.1315万元;
2.项目名称:奉贤区浦南运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完工时间:2024年10月,单项合同金额:5363.6066万元;
3.项目名称:枣庄市蟠龙河引调水及河库连通工程施工2标,完工时间:2023年11月,单项合同金额:3920.78万元;
******水利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东路 198-1号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0551-******。
************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1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